財團法人桃園市藍迪基金會
114年度助養人計畫
一、目的
為籌募本會安置中之兒童與青少年於日常生活、教育輔導、自立培力、家庭重塑及穩定住居等所需經費約3,000萬元整,以使家童得以穩定成長並順利與社會接軌。
二、活動日期:114/01/01 至 114/12/31
三、活動地區:全國性
四、服務對象
本會附設藍迪兒童之家服務對象:
1.年齡別:0-21歲兒童及少年。
2.對象別:家遭變故、經濟困頓、父母入獄服刑、失親無依照顧、兒少虐待案件。
3.服務數:法定服務人數88人,目前安置人數50人。
五、工作內容:
1.生活照顧:給予兒少二十四小時全天候日常的生活照顧。
2.心理及行為輔導:對於心理創傷的兒少給予心理諮商或治療;並對有偏差行為問題的兒少施予行為導正之輔導。
3.就學及課業輔導:依照兒少之年齡與心智發展,施予適齡教育或特殊教育,並協助兒少適應學校學習;對於有學習障礙的兒少則加強其個別課業之輔導。
4.衛生保健:兒少身心靈的健康照護與均衡飲食營養之提供。
5.衛教指導及性別教育:教導兒少衛生常識與養成良好衛生習慣;並教導性別平權、互相尊重、自我保護之概念。
6.休閒活動輔導:培養兒少健康休閒生活能力,以及藝術人文之陶冶。
7.就業輔導:協助院童生涯規劃,依其性向培養專長,並對離院兒少輔導就業。
8.親職教育及返家準備:協助兒少家庭關係重建,培養其獨立自主能力,俾便早日返家。
9.獨立生活技巧養成及分離準備:培養兒少生活自理能力、人際溝通能力、情緒處理能力、問題解決能力,以及離院的分離焦慮處理、資源連結或轉介等。
10.追蹤輔導:對離院的兒少給予至少一年的追蹤輔導,並提供必要之協助。
11.其他必要之服務:依照兒少之個別需求,提供特殊之照顧與服務。例如:特殊難置兒、CRC之實踐教育、或各類創傷復元工作。
六、徵信方式
1、依公益勸募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,辦理公開徵信時,應至少每6個月刊登捐贈人之基本資料及辦理情形。遇重大災害或國際人道救援勸募時,應至少每月刊登之。勸募活動結束後除報請主管機關備查,並於本會網站公告或刊物中刊登。
2、財物使用(含賸餘財物)期間結束後,除將收支報告及執行成果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外,一併於本會官網(或官方臉書粉絲團)公告及公開徵信。
七、預定勸募金額:30,000,000元整
八、經費概算
項目 |
明細說明 |
金額 |
備註 |
人力費 |
薪資、加班費、保險費、教育訓練、共識營、退休金等 |
9,900,000 |
1.本項金額: 34,877,102 元/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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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費 |
【租金支出】影印機租用、心臟電擊器租賃費、房屋租金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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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,900,000 |
1.本項金額:27,276,106/年 |
稅捐 |
公務車燃料費、牌照稅等 |
100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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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貸款及新建院區借款之償還 |
1.土地貸款還款:250,000*24個月=6,000,000元(1-2年) |
11,000,000 |
1.本會於106年3月2日購得現址土地1筆,購地總金額為95,372,262元,因經費不足,故向土地銀行貸款4800萬元,分30年期償還,每月還款金額約為25萬元,截至113年10月止,已還款金額為15,962,185元,貸款餘額為32,037,815元。 |
勸募活動之必要支出(由募得款項支付 |
1.辦理各類活動,支應項目為大型展演、演唱會、成果展、園遊會、直播、義賣、愛心餐會及募款餐會等活動之成本,包含活動費、勞務費、材料費、設備費、器材費、交通費、租賃費、餐費、茶水費、工本費、運費、公關費、稅捐及什費。 |
3,100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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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計 |
30,000,000元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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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費使用 |
募得款項將作為本會兒少安置業務、生活照顧、教育輔導、自立培力、家庭重塑、穩定住居及院區現址土地貸款之償還等相關經費之支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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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定經費使用期限 |
114/01/01 ~ 114/12/31 |